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9月,国务院食安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模和业态划分为A、B、C、D级,分别由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包保,通过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分解细化,分层分级落实到具体人,通过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中的“关键少数”,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根据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坚持“监管+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镇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及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切实全面精准防控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全乡要按照“2022年底前扎实打基础、2023年底前实现全覆盖、2024年底前确保见实效”的工作目标,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有力提升我乡食品安全现代治理能力,建设广大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乡。 三、起草和研判过程 由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起草,分管负责人核稿,形成了《乔木乡2023年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反馈的意见,广泛征求各村、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提请相关会议讨论通过。
(一)起草部门学习情况 起草期间,乔木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5月30日集中学习《意见》、《规定》等相关文件,并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日在乡域内初步查看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二)起草初稿 经过乔木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内部讨论,于2023年6月3日完成工作方案初稿。 (三)在行政机关内部征求意见 乔木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6月4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与各村(社区)负责人、站所负责人就初稿进行讨论。 (四)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3年6月6日-7月6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五)合法性审查 2023年6月6日,正式将政策文件提交开展合法性审查,并于2023年6月6日通过。 (六)提交乡党委会审议 2023年6月7日,乡党委会讨论通过,并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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