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驻青有关部门,县建投集团: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青阳县委办公室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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