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建筑工程:
1. 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单跨跨度39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
2. 75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工程;
3. 高度12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
4. 深度或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工程(局部开挖深度不一致的,超过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需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
5. 属于大型公共建筑的场馆工程,如音乐厅、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陵园;
6.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装配率50%以上的装配式建筑;
7. 涉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
8. 古建筑修缮、保护性建筑工程、文物保护、人文资源保护项目;
9. 工程造价15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10. 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消防设施工程;
11. 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含与装饰装修直接配套的工程);
12. 幕墙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 断面面积超过25平方米以上或单洞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
2. 单跨45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3. 直径2米以上的大口径顶管工程;
4. 总规模1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
5. 总规模20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
6. 总规模4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或污水处理厂;
7. 高压以上燃气管道、调压站;
8. 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的热力工程;
9. 长距离输水隧洞;
10. 地下综合管廊;
11. 深度或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工程(局部开挖深度不一致的,超过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需超过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
12. 涉铁路、公路的穿越工程(桥涵、隧道);
13. 垃圾处理场;
14. 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照明工程;
15. 污水处理、美好乡村、环保工程采用运营费用占10%以上的总承包的项目;
16. 对景观要求比较高,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或以提升城市形象为主要目的,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的综合作用的园林景观工程,如综合性公园、植物园等绿化建设工程,不包括街头游园、生产绿地、道路防护绿地等绿化建设工程;
17. 交通枢纽工程。
城市对外综合客运枢纽
|
航空枢纽
|
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航空枢纽,及其配套交通场站,包含出租车场站、客运站、停车场等。
|
铁路枢纽
|
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设的铁路特等站和一等站,及其配套交通场站,包含公交场站、出租车场站、客运站、停车场等。
|
综合枢纽
|
含两种以上对外交通方式(对外交通方式包括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的枢纽及其配套交通场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