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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693385/202306-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聚民意,惠民生”行动2023年2月份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5
废止日期:
“聚民意,惠民生”行动2023年2月份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15 17:09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许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县教体局及其他主管部门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一、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饭店,必须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食品原料贮存、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晨检和健康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清理等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幼儿园食堂要落实好食品留样、学生就餐陪餐制度,同时培养学生健康卫生饮食习惯。

二、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商店,必须规范食品采购渠道,建立进货查验登记台账,严禁销售过期、变质、腐烂和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的“三无”食品,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三、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监管。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周边食品摊点进行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整治。

四、学校、幼儿园要利用班会、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及家长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不到小摊贩购买食品,不在小吃摊点就餐。

五、落实环境卫生管理监督。积极引导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加强检查等方式,无特殊原因严禁学生在教室内用餐,切实保障教室环境卫生和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

当前,校园食品安全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流动食品摊点屡禁不止。售卖“三无”产品现象时有发生,饮食质量无法保证,长期食用会对青少年的身体造成伤害,容易发生食源性疾病。二是教室用餐影响环境卫生。一部分学生会将从学校食堂购买的菜饭等带入教室用餐,用餐完毕简单收拾即投入学习或休息,残留食品和垃圾堆放在教室和楼道垃圾桶,容易滋生蟑螂、苍蝇等害虫,影响了教学秩序和教室环境卫生。

再次感谢您对青阳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县教体局将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5       

 

 

 

联系单位及电话: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0566—502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