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2023〕8号)《关于印发〈池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体基〔2019〕123号)和《关于开展全县民办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度检查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青教体基〔2023〕17号)文件精神,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科室严格按照民办学校自评、属地中心小学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复评的年检程序,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核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全县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综合核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参加年检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共15所(民办中小学4所、民办幼儿园11所),参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的共11所。各校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重视安全工作和活动开展;绝大多数学校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保障师生权益,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逐年增加资金投入,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升。
二、年度检查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结果
(一)年度检查合格单位
安徽九子山公学 安徽青华公学
安徽青华公学分校 青阳县育英学校
青阳县童之梦幼儿园 青阳县蓉东幼儿园
新河童之忆幼儿园 青阳县康儿心幼儿园
丁桥街道幼儿园 乔木苗苗幼儿园
青阳县酉华镇蓝天翔幼儿园 青阳县杨田镇小天使幼儿园
庙前镇童心幼儿园 青阳县庙前镇苗苗幼儿园
杜村乡童星幼儿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合格单位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学校“三会一课”记录不全,党建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简报没有形成闭环,资料跨年度排序混乱。
2.少数学校安保人员配备不足,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不达标,卫生条件需提高。
3.部分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增强财务风险意识,严防财务风险矛盾。
4.部分学校教师资格证持有人数和学历有待提升,教师培训需加强。
5.部分幼儿园的园务工作计划过于简单,主题墙内容丰富性、排版的艺术性有待提高,教师备课本中活动计划进度表不完善。
6.少数学校控辍保学材料不完整,管理资料未及时更新。
四、相关要求
1.坚持规范办学。各校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将立德树人贯穿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关爱呵护每一个学生。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民管字〔2021〕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端正办学态度,创新办学理念,理清办学思路,进一步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2.重视安全工作。各校要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强化消防、饮食、卫生、住宿等安全方面管理,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中心小学要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与指导,确保校园安全隐患。
3.加强资金管理。各校要规范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账目,严格收费政策,规范资金支出流程,合理确定投资建设项目,杜绝民间借贷行为,确保不发生资金风险。
4.切实抓好整改。年检结果是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登记年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校要通过年检达到以检促投入、以检促规范、以检促发展的目的。民办幼儿园年检还是普惠性幼儿园审核认定的前提,各民办幼儿园要通过普惠性幼儿园审核认定规范内部管理、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发展。同时,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这次年检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核认定反馈的问题,各校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县教体局将按有关规定,设置三个月的整改期限,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关处罚。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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