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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586/202405-00009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03
废止日期: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发布时间:2024-05-03 10:38 来源: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