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省、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决定开展铸造行业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全县铸造产业发展,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青阳县铸造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进一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依照现行相应能耗限额标准进行改造。 三、起草过程 4月初,我局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同时征求我县相关执能单位意见,形成了《青阳县铸造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于2023年5月12日经县政府同意,以青阳县铸造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专班名义正式发文。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改新问题,全力消除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增量问题,着力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环境污染防治机制,促进铸造行业绿色发展。 五、时间安排 1.摸底排查(2023年4月—6月);2.整改提升(2023年6月—2023年9月);3.验收销号(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六、主要任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依照现行相应能耗限额标准进行改造。加强各项环保设施更新改造,大气、废水、固废、噪音等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各项排放要求。现场管理方面,必须达到厂区内外环境优化、物料封闭化、厂房标准化、车间洁净化、生产设备机械化和自动化、环保设施科学化、工废无害化、现场管理规范化要求。 七、保障措施 严格问题整改。各有关乡镇、县直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专项治理升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经常深入企业督导,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帮助解决专项治理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加大督查问责。严格督导督保,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督促,通报工作推进情况。严肃问责整治中发生的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等行为。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青阳县科技经信局 联系电话:0566-502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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