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09:22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县卫健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阳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调查摸底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摸底排查的通知》、关于印发《池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方案》的通知(池民养老函[2023]119号),摸清掌握我县特殊困难老人家庭居住环境基本现状,有效解决特殊困难家庭照护难题,增加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文件要求摸排全县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特殊困难人员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以及进行适老化改造意愿情况。
二、明确职责任务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工作是为全面做好“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工作奠定基础,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分工:
(一)民政部门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摸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
(二)卫健部门和残联负责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家庭名单。
(三)各乡镇负责属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信息摸排工作,做好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工作调查摸底宣传工作,向社会群体讲明调查摸底用意、目的,将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社区)发挥对辖区老年人熟悉优势,协助开展调查摸排工作。
三、摸排对象和调查范围
(一)摸排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独居、残疾老年人家庭,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老年优抚对象和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二)调查范围。以2023年5月31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名单为准,已纳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和民政部门2020-2023年改造任务范围的不再列入摸底对象范围。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底前)
县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宣传。各乡镇根据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本地调查摸底工作,同时要积极村(社区)开展宣传。
(二)组织实施(7月底前)
1.开通摸排账号。县民政局依托池州市综合养老服务大数据中心平台的“老年人关爱摸排”微信小程序,7月10日前为各乡镇、村(社区)开通摸排小程序账号,并发送给各乡镇工作人员。
2.入户调查核实。各乡镇、村(社区)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以居住小区或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采取入户调查、逐户摸排等方式,比照搜集到的老年人信息逐一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征求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意愿时,原则上需征得特殊困难老年人本人同意。
3.建立摸排台账。各乡镇、村(社区)在摸排期间需使用“老年人关爱摸排”微信小程序,逐人录入老年人信息电子台账。并根据各地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填报《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摸底汇总表》,以及完善2021年以来已完成和纳入2023年改造计划的老年人家庭信息填报《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摸底登记表》
(三)核对摸排信息(8月10日前)
各乡镇负责汇总核对分散供特特困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中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名单,以及卫健部门和残联提供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家庭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配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组织精干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全面摸排、入户调查、抽查核实工作并要主动加强与残联、卫健等部门协调配合,进行信息比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二)精心组织,强化指导。此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抓紧时间,精心组织,精准统计;要强化督促指导,研究解决调查摸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按时上报资料。6月底前,各村(居)要按照调查摸底范围和对象完成宣传发动;7月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8月10日前,各乡镇完成汇总核对工作,并将调查摸底表和汇总表报县民政局。联系人:王月红,电话:5036871。
附件:1.“老年人关爱摸排”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汇总表
3.青阳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摸底登记表
附件1

扫描二维码进入探访摸排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