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7 号)、《关于开展池州市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池人社秘〔2023〕61 号)等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拟推荐洪玉等10名同志作为青阳县乡村振兴人才中级职称评审人选,王凯强等22名同志为青阳县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评审人选(名单附后),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28日至8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青阳县纪委监委、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反映。
附:1、《拟推荐2023年度青阳县乡村振兴人才中级职称评审人选名单》
2、《拟推荐2023年度青阳县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评审人选名单》
监督电话:0566-5021201(青阳县纪委监委)
0566-5022287(青阳县人社局)
0566-5021635(青阳县农水局)
青阳县人社局 青阳县农水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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