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学校按照学生实际报名情况实行标准班额编班。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合理分配辖区各校生源,严控本部小学班额;各乡镇初中按规定人数设置班额,除寄宿制初中外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生。
(二)城区学校招生计划。2023至2024学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指导性招收30个班级(其中:实验小学6个班,蓉城一小7个班,蓉城二小3个班,青阳三小8个班,青阳四小6个班);城区初中一年级按照新划分的招生区域据实招生并确定班级数。
(三)民办学校招生计划。2023至2024学年,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学期招生数不得突破上届招生数,非起始年级原则上坚持“只出不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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