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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10H/202303-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县委宣传部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报告
名称: 青阳县委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3
废止日期:
青阳县委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23 16:04 来源:县委宣传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目

预算

 计

9.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9.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委宣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2022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没有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青阳县委宣传部本部机关人员没有按规定批准因公出国(境)外事活动,因此没有发生该项目任何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6年青阳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之后,宣部部本部机关仅一辆公务用车(定点停放)保障县领导公差使用。2023年部门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6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与2022年持平,没有变化。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宣传部门、外县有工作业务往来的单位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青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