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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392M/202307-00011 组配分类: 收费目录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我县城区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12
废止日期:
关于我县城区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5:07 来源:科室上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旅游运输分公司:

由于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特续高位,县内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为合理疏导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车 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县 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城区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保持城区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

二、当车用天然气价格低于(含)每立方米4.38 元,取消本次临时燃料附加费。

三、本次巡游出租车加收临时燃料附加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经营者应当在营运中向乘客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本通知自2023年7月14日零时起执行,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