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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392M/202306-0004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诉人如何办理投诉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3
废止日期:
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诉人如何办理投诉
发布时间:2023-06-23 15:57 来源:科室上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投诉人可通过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投诉书,也可以线下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纸质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