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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李宗峰代表《关于天屏村(狮山至明塘段)河道清淤的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2
废止日期:
关于李宗峰代表《关于天屏村(狮山至明塘段)河道清淤的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12 15:14 来源: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李宗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天屏村(狮山至明塘段)河道清淤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提高农村水质,加强河道的蓄水能力,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灌溉、排涝功能,做好防汛基础。丁桥镇高度重视河道清淤工作,积极行动,多方筹措资金,目前已清淤约100吨、清理洗衣池3口,河道行洪能力和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9       

 

 

 

 

 

联系单位及电话:丁桥镇人民政府  0566-566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