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经过评审组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考核等环节,根据考评结果对刘志国中医(综合)诊所拟准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公示期间,个人和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医疗保障局财务规划与基金监管科、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举报者需署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举报情况。
监督举报电话: 财务规划和基金监管股5037123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5181024
青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7日
青阳县2023年7月拟准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定点医疗机构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法人
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
1
刘志国中医(综合)诊所
青阳县蓉城镇亲水园小区付楼101-102室
刘志国
186****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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