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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306-0005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8
废止日期:
县民政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6-28 16:34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市民政部门悉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作风效能建设要求,紧扣年初目标任务,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以持续建设团结、向上、求实、仁爱的民政机关为抓手,提升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民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基础,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发挥党组中心组和支部促学作用,在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学习基础上,组织开展“萤火虫学习计划”、“青年学习大讲堂”等活动,并通过工作、党员、工会、青年等微信群,不定期推送学习文章、交流心得体会,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传统文化学习。注重工会会员、青年群体等思想政治教育,让干部职工学习劲头和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集中学习达24次500余人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专题研讨交流会2次,青年读书会1次、交流会2场,妇女巾帼活动3场。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从严要求。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统筹调度,加强党组、支部、群团组织和民政队伍建设,巩固提升“民本民政•贴心青阳”党建品牌应用成果,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召开专题、调度会议12次,班子成员家属座谈会1次,开展职工家访9次,发放廉洁家书、发送廉洁警示提醒4次,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2次,典型案例教育2次,县法院旁听庭审1次,用实际行动构筑起反腐防腐和促廉倡廉的坚强堡垒。扎实抓好县委巡察、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巡察反馈9个问题,完成整改7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建立完善长效制度4项,审计反馈问题3个,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深化作风效能,优化为民服务。印发《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再造新流程、群众更方便”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实施“红黑榜”制度,落细作风效能建设实质举措。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化、闭环式落实举措,加大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力度,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营造“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浓厚氛围。推动“党建+”引领和政务服务改革举措,落实一网建设要求,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做好婚育、身后、扶残助困三个“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把民政好事、实事做进群众心坎里。上半年,信息公开303条,梳理编制政务事项清单62项,开展“科长交叉走流程”1次,优化流程8个。

以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作为建设为抓手,强化工作效能建设,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1.社会救助工作。紧扣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一是抓基本生活保障。注重动态管理和调整,开展低保对象救助资格年度审核和收入核对,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提标任务,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787/月、751/月;916/月、831/月,自7月1日起执行。全面落实低收入对象政策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截止6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486户7179人2009.40万元,城市低保金635户883人342.09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财政补助资金2284人1079.7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22人184.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329人231.7万元。二是开展孤儿、临时救助。将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550/月和1900元/月,1-6月份,累计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4人80.63万元,临时救助115人(次)32.5万元。三是积极推动“望闻问切”主动发现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我县推动全县11个乡镇117个村(居)建立乡镇主动发现领导小组和村(居)发现组,将责任层层分解,步步落实,确保了工作效果。四是积极推动社会慈善与政府救助衔接。协调县慈善协会和九华山公益基金会两家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机构(基金会)发挥行业渠道优势,深度参与社会力量助力社会救助事业,积极兑现社会公益(捐赠)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让更多的爱心企业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事业,补齐政府在救助资金、救助政策覆盖面等方面的短板。是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活动期间共上街开展巡查210余次,站外巡查劝导救助15人,全县未发生责任事故,无一起冻死饿死事件。强化站内各项设备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着力加强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确保站内安全形势稳定。对入站受助人员按《规程》进行入站照料,1-6月,进站临时受助对象5人,通过耐心查找和询问,全部安全离站。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重点排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三类儿童以及农村留守妇女数据信息,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110人,孤儿2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4人,农村留守妇女776人,做到数据准确、资料完整。指导村(居)看牢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组织开展“情暖新春,共护未来”、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未保宣传月等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十大暖民心行动”之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继续扩大助餐服务供给,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20个(城市3个,农村17个),合理规划选址,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个人意愿、服务半径等因素,确保做到整体规划,分步推进。截至目前,城市老年食堂已新增2个,完成率67%。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已新增17个,完成率100%。结合各乡镇社工站、村养老服务站、阳光服务点等实现多站合一助餐服务。二是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委托安徽深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打造青阳城西医院医疗康复中心为智慧养老机构,正在施工中,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0 张与智慧养老院同步展开。加快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优化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补贴、考核评估机制,实行服务项目化管理。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不少于25个,目前已建设完成15个。三是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老年人能力评估投入135万元为我县2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启动失能老年人帮扶行动,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托皖江养老评估中心对低保、特困2546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目前已全部完成。四是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针对我县16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高频次督导,压实属地、行业、机构、个人“四方责任”。截至目前,共开展消防、食品等安全工作督导检查63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1份,发现问题和隐患47项,目前完成45项整改。其中2项整改中。五是继续实行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依托各乡镇网格员、九如城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池州福康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等13488人次六是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行业必须项目”要求。积极与九如城养老产业集团、南京福康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长三角知名养老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双招双引”力度针对今年承担的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1家以上”,目前义龙康复医院和助残义工协会有意向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已推荐九华山荣玺庄园温泉度假酒店申报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七是做好涉老补贴发放。按月发放高龄津贴,截至目前,累计发放7008137.95万元,低收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上门服务3713人次共计72.28万元,审核、发放养老机构纾困解难补贴共计27.95万余元。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根据《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工作,在2022年投入使用的7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上,今年移交的3家养老服务配建房目前有2家投入使用,已完成配建达标率80%以上的目标任务。

3.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做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调整公墓(一期)范围线,持续完善项目土地、林地手续报批,争取年底前开工。因地制宜、合理补充建设朱备镇朱笔村、丁桥镇丁桥村公益性公墓,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二是持续开展殡葬整治。开展公益性公墓及“活人墓”等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墓地,截至目前,共排查2座活人墓(新河、陵阳镇),全部完成拆除工作。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发布《“文明祭祀 绿色清明”倡议书》,督促各乡镇民政所会同市场监管所开展劝导不销售“塑料花”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动。三是完成殡葬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万,县级配套资金16万,已购置殡葬专用车1辆、消毒设备1套、冷藏设备5台。四是做好基层政社区治理。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继续推进我县省级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各村和社区按照建设标准建设,做好省第三方验收准备。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打造“华阳议事”等议事协商品牌亮点。拓展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加强村(居)委会出缺人员补选工作,督导村(居)委会因辞职、罢免等原因出缺的成员及时补选,并严格做好县乡联审,配齐配强村(居)委会成员队伍。出台《青阳县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任务清单》,完成村级挂牌清理工作,持续推进村级组织证明事项、表格清理工作,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配合组织部和蓉城镇做好社区工作者员额核定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青阳县社区工作者招录计划》,蓉城镇已配备55人,我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人数已达128人,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五是持续推进社会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县、乡两级社会工作专业培训26场,会同县社工总站、县向日葵爱心公益协会共同举办青阳县2023年社会工作者专修班,对我县张超、吴玲洁两位社工荣获池州市“最美社工”称号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500元奖金,对我县2022年考取中级社会工作师的侯锦平个人予以2000元奖励,激励更多普通社会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师过渡。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约100余人参加社工考试,推荐3名乡镇社区工作者报名国家开放大学,提升社工站社工持证比率和社工学历水平。在社工站全覆盖的基础上,全方位开展社工服务和活动。做好杜村乡省级特色社工站建设,围绕杜村乡、朱备镇两个重点,开展“多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特色亮点。1-6月,全县各乡镇社工站共计开展民政政策宣传达567次,困难对象个案服务58个。开展“向阳花开1+1助学”活动,共资助12名贫困学生共2万余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86次,志愿服务时长达1420小时。六是抓好其他社会事务规范管理严格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和管理,新成立登记社会团体2个,共有103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60个,民办非企业43个)完成年检,参检率69.6%,根据年检情况委托会计事务所对5家组织开展审计监督。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纳入非公省级平台63家,按照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的要求,设立41个党支部,其中单独建31个,联合建2个,挂靠建8个。圆满完成“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共召开培训会14场,培训人员128人次,地名信息采集上图572个,对地址迁移、联系方式、营业状态和时间更改等问题及时报错共116个,拟定城区道路路名牌设置方案,开展地名标志(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工作,青阳主城区73条道路设置路名牌409块,其中,对九子大道设置18块灯箱式路名牌,以S219青美路(蓉城至朱备旅游大道)为轴线,共制作地名牌30个,《青阳县地图》已由自规局策划编制,正在审核校对,《青阳县城区标准地名图》已完成初样,正在征求意见,《青阳县行政区划图》拟于我县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批复后更新出版,编制《青阳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信息需求。开展青阳县义安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会同多个部门,制定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扶残助困一件事”等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办机制、打通线上线下联办流程、开展工作培训,启动线上线下试运行。6月1日起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6月8日迎来首例“省内通办”婚姻登记。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加强配合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协作意见》,纠正存在问题的婚姻登记行为2例。截至目前,共完成结婚登记563对,补发结婚证99对,离婚申请437对,离婚登记办结243对,补发离婚证19对,合格率均达100%。

4.其他工作。围绕加强平安建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扎实做好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抓好“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做好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开展“走进民政、共商民事”活动,认真办理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主办建议提案4件,协办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受理5件,办结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双拥、计划生育、保密、档案、信息宣传等工作,按照部署要求认真扎实开展。

总之,2023年上半年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年初既定部署、各项工作标准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是“救急难”互助社推进缓慢,乡镇重视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紧张,随着社会救助工作的发展,救助工作量越来越大,规范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工作成本随之增加,相应的业务工作经费却难以落实,或没有增加或增加很少,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社工站建设缺乏持续性运营资金和专业化社工力量,难以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系列活动。继续探索创新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效形式,不断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同频共振。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从严要求,巩固提升“民本民政、贴心青阳”党建品牌应用成果筑牢全县民政系统理想信念之基,以“党建+”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2.持续优化作风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加大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常态化应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灵活应用,净化民政作风生态。继续抓好全县民政系统深化化作风效能建设、“再造新流程、群众更方便”活动的组织开展,“红黑榜”制度的落实,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持续推进为群众办实事,提升标准,拉高标杆,紧扣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窗口服务和依法行政,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持续提高自身能力建设。一是聚焦乡村振兴,深化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保障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农村低保与乡村振兴的相互衔接,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低收入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五保保障范围,在临时、慈善救助等方面助力帮扶。继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完善救助规程,强化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工作,从源头减少流浪乞讨现象。统筹推进预防青少年防溺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关爱服务特殊未成年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大对局包村、选派村的投入和帮扶力度,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聚焦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社会福利和养老事业快速发展。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压实民政自身管理责任。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及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有序推进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省、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力求在康养项目“双招双引”方面有突破,完成城西医院医疗养老康复中心智慧养老院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根据养老用房实际情况,逐步配齐老年人文化娱乐场所,学习教育、提供助餐、助医等养老服务设施,打造物业+社区+养老的服务新模式。抓好三级养老中心规范运营。三是聚焦规范管理,提高专项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预计调整后红线内征迁7月底前完成,林地报批10月底前完成,土地报批12月份底前完成,年底或明年年初动工。在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12月底前因地制宜、合理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积极做好全市公墓建设现场会准备工作。持续开展公益性公墓及“活人墓”等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做好省级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第三方验收准备,完成村(居)委会出缺人员补选工作。年底前,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和证明事项,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围绕杜村乡、朱备镇开展“多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杜村乡省级特色社工站。开展青阳县义安区“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圆满完成青阳义安线的联检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做好地名标志(标牌)采购招标,尽快完成青阳主城区的道路路名牌安装。强化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管理。同时,增强民政干部队伍素质和精神面貌,加强工作的信息公开、绩效评估、督促检查、时序调度,强化各类民政资金的规范使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