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庙前镇规划建设工作,庙前镇人民政府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数量庙前镇政府规划办工作人员1名。二、招聘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2.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含)以后出生);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宜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6:30)到庙前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镇政府二楼)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2)户口簿;(3)身份证;(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5)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证书;(6)学历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交。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3.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二)笔试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规划建设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具体笔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三)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工作相关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具体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四)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五)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六)成绩公布与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均会在“康养庙前”公众号进行公布。经体检合格后,由镇党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康养庙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聘用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四、工资待遇1.人员身份: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被聘用人员与庙前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2.工资及福利待遇:工作人员待遇参照庙前镇聘用人员待遇。五、有关事宜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66-5512007监督电话:1995662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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