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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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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823MB1629388X/202306-0001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民
名称:
青阳县文旅局2023年第二季度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行政处罚案件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9
废止日期:
青阳县文旅局2023年第二季度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时间:2023-06-29 08:30
来源: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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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青阳县蓉城镇墨点文创书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723MA8PHT3Y3Q
李焕明
(青)文综罚字〔2023〕F-000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青阳县蓉城镇墨点文创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警告;2.罚款:伍佰元整(500元);3.没收违法所得:捌拾伍元伍角(85.5元);4.没收非法财物:23本出版物。
0.050000
2023/6/14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11341823MB1629388X
公开
行政处罚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青阳县蓉城镇精博书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723MA2RE4TJ2M
程锋
(青)文综罚字〔2023〕F-00000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青阳县蓉城镇精博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1本出版物。
2023/6/27
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11341823MB1629388X
公开
行政处罚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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