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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年度健康检查和入户随访工作通知 文号: 陵政〔2023〕31号
成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5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年度健康检查和入户随访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11:47 来源: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陵政〔2023〕31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等工作,切实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用药(治疗)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镇拟于近期对全镇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全面的2023年度健康检查和入户随访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单位

本次精神障碍患者年度健康检查和入户随访工作,由陵阳卫生院牵头负责,陵阳镇综治中心、陵阳派出所、民政所、卫健办、各村(居)及青阳县福康精神病医院、各卫生室等配合协助。

二、日程安排

5月18日:杨梅村、梅山村;

5月19日:崇觉村、谢村村、上章村;

5月22日:沙埂村、陵阳村、街道(敬老院);

5月23日:清泉村、南阳村、黄石溪村;

5月24日:所村村、星桥村;

5月25日:兰溪村、分流村、分石村。

各村(居)确定一名联络员,就相关具体工作开展,与陵阳卫生院等单位保持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精神障碍患者年度健康体检和入户随访工作,结合辖区精神障碍患者个体及家庭的实际情况,细致分析、妥善部署。相关部门需加强配合协作,切实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二)注重工作方法。精神障碍患者是特殊群体,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组中患者及其家属。在健康体检及入户随访前,需充分与家属沟通并取得家属(监护人)的支持,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未经患者家属(监护人)的同意,不得盲目开展工作。

(三)强化工作纪律。杜绝隐私泄露。增强保密意识,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依法予以保护。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增强保密意识、杜绝信息泄露。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内,不得通过口传、拍照、网络传播等方式进行隐私泄露,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陵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