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230032917124/202305-00045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印发《丁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丁政〔2023〕54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
废止日期: |
丁政〔2023〕54号
各村委会,机关各办、中心,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相关会议文件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丁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丁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沧县崔尔庄红枣市场废弃冷库发生火灾;4月17日,浙江省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东住院楼发生火灾,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不到一个月时间,接连发生三起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突出,充分说明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委县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重点场所和低设防区域,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
医院、养老院、易燃易爆单位、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
(二)重点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要紧盯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标准,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问题。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落实。“五实N岗”标准化管理体系不完善,未建立行政管理团队、灭火疏散团队、技术处置团队,未落实全员“一岗双责”;未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每月分析研判火灾风险并形成评估报告,按规定填报台账记录表;未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排查违规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和违规住人。
2、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施工审批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不会使用消火栓,未留存培训档案照片;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未安排夜间专人值守,不具备夜间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物业),加强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3、火源管控。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瓶装液化气罐等;施工期间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未落实报告、审批程序,未告知其他单位。
4、电源管控。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5、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6、应急疏散。疏散楼梯数量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7、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8、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干粉灭火器、消防应急灯等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9、初期火灾扑救。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三)其他场所
各村、各企业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形势研判,全覆盖开展排查检查,切实摸清找准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最不放心单位场所。镇派出所、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行政执法大队要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旅游民宿、“九小场所”等具有地域特点的排查整治。
三、检查方式
(一)指导单位自查自改。各企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学习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标准,部署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填写《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查登记表》(附件3)。二是加强消防安全履职能力建设,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日常检查、隐患整改能力。三是每月至少对本单位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四是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统一协调管理。五是结合实际和场所特点合理制修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专项行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要建立《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清单》(附件4),完善相关工作台账,督促单位把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在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二)组织基层力量排查。镇派出所、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行政执法大队将深入开展防火检查,及时制止、劝阻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问题严重的,立即抄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推动条线开展检查。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督促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整治措施
(一)集中力量整治。镇派出所、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共同检查执法,镇消防工作站将结合“六熟悉”同步开展宣传提示,合力推进排查整治。动员部署阶段,镇消防站要结合我镇实际,举办1次业务培训,重点学习重大风险隐患辨识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要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二)政府重点整治。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上级政府挂牌督办;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提请上级政府协调解决。
(三)舆论监督整治。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开栏,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
五、工作步骤
(一)广泛部署发动(2023年5月31日前)。各村、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逐项明确责任人、具办人、完成时限。
(二)单位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村、各企业要对照方案要求,组织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并报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整治(2023年11月底前)。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在单位自查自改基础上,各单位要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检查,严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全面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村、各企业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自觉对标对表上级决策部署,将其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扎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二)强化组织实施。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任务推进。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具办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担起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统筹推进。要将专项行动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宣传培训等基础工作结合起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推动破解深层次突出问题,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优化制度建设。各单位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同时,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及时分析查找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附件:
1、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严管严控措施
3、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查登记表
4、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清单
5、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月度统计表
附件1: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罗伟
成 员:章蓓蓓、汤双晖、王 琳、邹贤振、凤尔鹏
梅盛华、陈智华、夏 晨、谢国强、张小军
章金祥、章学飞、曾天富、许照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由章蓓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消防工作站人员。
附件2:
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七个严格”管控措施
一、严格住人管控。合用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或住宿人数超过10人以上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二、严格防火分隔。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三、严格可燃材料管理。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使用大量可燃装修装饰材料的,一律立即拆除。
四、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一律责令依法清理。
五、严格安全疏散管理。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责令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六、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用于居住的生产经营自建房内,一律不得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七、严格重大风险管控。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动火动焊作业消防安全“五个严格”
管控措施
一、严格持证上岗。从事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严禁将作业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严格动火审批。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在具有较大火灾风险场所动火作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告知消防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开展作业现场消防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时间管控。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作业,一旦发现违规动火作业,根据情节轻重,一律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监护措施。动火作业现场应当清除可燃、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结束后至少30分钟内,应继续实施现场监护,确保无遗留火种。
五、严格应急处置。动火作业现场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应有效组织灭火和疏散。
附件3:
单位消防风险隐患自查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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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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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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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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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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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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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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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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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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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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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发执业证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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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总数量 |
栋 |
单位总建筑面积 |
㎡ |
单位建筑是否 改变使用性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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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建筑是否全部依法办理 规划土地审批手续 |
□是 □否 |
单位建筑是否全部依法办理 消防审验(备案)手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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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员数量 |
人 |
集中住宿人员数量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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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排查内容 |
主要问题清单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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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 责任人责任落实 |
是否完善“五实N岗”标准化管理体系,并建立行政管理团队、技术管理团队、灭火疏散团队、技术处置团队,落实全员“一岗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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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火灾事故教训,组织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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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组织建立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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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详见备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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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结合每月自查自改工作,分析研判本单位的消防风险并形成评估报告,按规定填报台账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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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重点检查违规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违规住人和外包外租各方责任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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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落实 |
是否落实动火动焊等危险作业施工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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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所有员工是否会使用消火栓并留有培训档案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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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新入职的员工开展岗前培训,了解并掌握消防安全“一懂三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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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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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护工、宿管、商管等人员是否熟悉安全出口并具备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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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重点场所是否安排夜间专人值守并具备夜间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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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明确统一管理单位(物业)并加强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管理;是否明晰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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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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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源管控 |
是否存在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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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瓶装液化气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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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施工期间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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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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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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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管控 |
是否存在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或违章带负荷拉、合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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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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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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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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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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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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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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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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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 |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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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装饰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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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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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疏散 |
是否存在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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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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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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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未保持完好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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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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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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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分隔 |
是否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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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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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是否严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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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是否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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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 |
是否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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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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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系统是否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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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火灾扑救 |
是否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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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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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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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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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时期单位分析的主要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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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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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不涉及事项可不填写;
2、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五实N岗”责任体系),消防风险评估和公示制度,消防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巡检规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燃气、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装修施工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附件4:
消防安全重大火灾隐患清单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场所类别 |
建筑基本情况 |
火灾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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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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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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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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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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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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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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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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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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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月度统计表
场所名称 |
排查整治隐患 |
典型经验做法 |
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等三类重点场所典型案例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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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总数 |
本月排查 |
本月发现 |
累计排查 |
累计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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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数 |
隐患数 |
单位数 |
隐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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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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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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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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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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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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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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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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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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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仓储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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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密集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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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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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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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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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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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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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印发
主办单位: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青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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