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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124/201903-00018 组配分类: 征地工作程序
发布机构: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青阳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3-06
废止日期:
青阳县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3-06 11:58 来源: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

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标准

类别

项目

名称

补偿标准(元/亩)

备注

菜地

一般菜地

2400

普通菜地(13季)

精种菜地

5000

不含大棚(13季)

水田

水稻

1200

市场均价

旱地

作物

大豆、小麦、玉米等

1000

不区分作物

水生

作物

2860


菱角

2000


蒿瓜

3960


鱼塘

精养鱼塘

4000

浆砌块石建池,有网箱、增氧设备等

一般鱼塘

2000

普通养殖鱼塘

续表

作物名称

成片园地补偿标准

(元/亩)

零星作物补偿

作物

类型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

说明

麻园

1600






桑园

3000

桑树

5cm以上

10


5cm以下

6


茶园

4000

茶树

新苗

2

开盘冠径:2050cm5元/株、50cm-100cm

15元/株;100cm-150cm20元/株;150cm以上:25元/株。

开盘

5-25

说明:

1、零星作物是指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等不成片作物。作物种植成畦成片,按成片园地面积补偿,不重复作零星补偿。

2、特殊经济作物、专业苗圃、名贵品种、特种养殖申请专业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专项评估。

3、被征土地征收公告发布后抢种、抢植的,一律不予补偿。

4、因“半精养鱼塘”难以区分认定,本次补偿标准项目予以取消,有浆砌块石建池,有网箱、增氧等设备按精养鱼塘补偿。

(二)畜禽养殖拆迁损失核算补偿标准

类别

项目名称

养殖时间或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生猪

养殖

仔猪

25公斤以下

6/公斤


育肥猪

25— 100公斤

4/公斤


肥猪

100公斤以上

300/


后备母猪


1000/


母猪、种公猪


3000/

能繁殖

肉牛

养殖

小牛

100公斤以下

400/


中牛

100— 200公斤

700/


大牛

200公斤以上

1000/


怀孕母牛


2000/


肉羊

养殖

羔羊

2个月以下

100/


青年羊

2—8个月

200/


成年羊

8个月以上

300/


怀孕母羊


500/


皖南

土鸡

养殖

皖南土鸡(公、母)

30日龄以下

10/

蛋鸭养殖参照皖南土鸡标准补偿

皖南土鸡(公)

31—100日龄

18/

皖南土鸡(公)

101日龄以上

40/

皖南土鸡(母)

31—79日龄

25/

皖南土鸡(母)

80日龄以上

37/

肉鸡

肉鸭

养殖

仔鸡、仔鸭

30日龄以下

1/


肉鸡、肉鸭

31—70日龄

3/


肉鸡、肉鸭

71—120日龄

5/


肉鸡、肉鸭

121日龄以上

10/


菜鸽

养殖

幼鸽

30日龄以下

5/


青年鸽

30日龄以上

10/


种鸽


20/


信鸽

养殖

幼鸽

30日龄以下

5/


青年鸽

30日龄以上

50/


种鸽


100/


说明:畜类养殖户认定标准为存栏5头以上,家禽养殖户认定标准为500只以上。特殊情况可协调县畜牧局参与调查确认。

(三)零星树木、果木树补偿标准

类别、类型

单位

规格或生长周期

补偿标准

备注

树木

用材林树木

胸径3-5cm

10元/株


胸径6-10cm

20元/株


胸径11-20cm

60元/株


胸径21cm以上

50元/株


经济果木树

胸径4cm以上(含4cm

200元/株


胸径3cm以上4cm以下

100元/株


幼苗(胸径3cm以下)

10元/株


珍贵树种及

绿化大苗

红枫、紫薇等

幼苗

20元/株


胸径3-5cm

3cm10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80

胸径6-7cm

6cm45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100

胸径8cm以上

8cm80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200

桂花、银杏等

幼苗

20元/株


胸径5-10cm

5cm10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50

胸径11-15cm

11cm30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80

胸径16cm以上

16cm60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120

香樟、广玉兰等

幼苗

10元/株


胸径5-10cm

5cm5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10

胸径11-15cm

11cm12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30

胸径16cm以上

16cm300元/株为基价

胸径每增加1cm50

火棘球等灌木绿化苗木

株(丛)

30-50cm

50元/株(丛)

规格测量冠幅

51-80cm

100元/株(丛)

81cm以上

200元/株(丛)

竹类

毛竹


10元/株


雷竹


5元/株


说明:1亩以上(含1亩)按成片林补偿。1亩以下作零星树木补偿,但树木数量计算以造林技术规程确定的各树种初植密度为上限。密度超过规程上限的,以规程确定的树种初植密度计算补偿,多余数量不计。


(续表)

常规树种栽植密度标准表

类别

树种

栽植密度上限

类别

树种

栽植密度上限

最小株

行 距

株数/

最小株

行 距

株数/

用材林树种

杉木

1.4*2.0

238

经济
果木树

杜仲

2.0*2.0

167

松树

1.0*2.0

333

油桐

3.0*4.0

56

栎、柏类

1.3*1.3

393

油茶

2.5*2.5

103

杨树

3.0*4.0

56

板栗

4.0*4.0

42

泡桐

5.0*5.0

27

枣树

3.0*6.0

37

刺槐

1.5*2.0

220

柿树

5.0*5.0

56

椿树

2.0*2.0

176

石榴

3.0*4.0

56

黄连木

1.5*2.0

222

桃树

4.0*5.0

33

枫香

2.5*2.5

110

乌桕

4.0*4.0

42

青檀

1.5*2.0

222

珍贵树种及绿化大苗

桂花、银杏等

2.0*3.0

167

枫杨

2.0*2.0

167

香樟、广玉兰等

2.0*3.0

167

水杉

2.0*2.5

133

榉树

2.0*1.6

208

 

 

 

紫薇、红枫等

1.0*2.0

333

注: 以上标准依据《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技术导则(标准)》,未列入上表,其他树种栽植密度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据造林技术规程确定。

(四)成片林木补偿标准

类 别

规 格

补偿标准

备 注

用材林

平均胸径5-20cm

3000元/亩


平均胸径21cm以上

2000元/亩


未成林造林地

用材林

2500元/亩

含无蓄积幼林和3年内经济果木林

3年内毛竹新造林

3000元/亩

3

经济(果木)林

平均地径5-10cm

4000元/亩


平均地径11cm以上

5500元/亩


元杂竹林


500元/亩


毛竹林


2000元/亩


灌木林地


500元/亩


苗圃地

苗可出圃

8000元/亩

常规造林树种

苗不可出圃

15000元/亩

常规造林树种

(五)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重置价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级别

结构规格

补偿标准

统建安置

自建补偿

1

钢筋砼全框架、梁柱承重,现浇钢筋砼平顶屋面,钢、木PVC或铝合金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1120

1010

2

底层为钢筋砼框架,上部为砖墙承重,现浇钢砼平顶屋面,钢、木PVC或铝合金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1090

986

1

部分钢筋砼,主要砖墙承重、预制、现浇平屋面、或彩瓦屋面底层架空五孔板、水泥楼地面、钢、木PVC或铝合金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1070

970

2

部分钢筋砼,主要砖墙承重、瓦屋面、水泥楼地面、钢、木PVC或铝合金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1020

927

3

无钢筋砼,主要砖墙承重、部分开斗墙体、瓦屋面、水泥楼地面、钢、木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950

860

1

砖墙承重、木屋架、瓦屋面、水泥或木地面钢、木PVC或铝合金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860

780

2

砖墙承重、木屋架、瓦屋面、普通木门窗、水泥地面、水、电、通。

830

750

1

片石基础,石墙、瓦屋面、木门窗、水泥或木地面、水电通

750

680

注:土木结构参照石木结构标准补偿。


房屋成新系数表

建筑年限

5年以内

(含5年)

6-19

(含6年)

20年以上

新标准

1.0

逐年递减0.01

逐年递减0.01

最低不低于0.80


说明:年限计算以征收公告时间至成屋时间

(六)各类附属物补标准

名 称

补偿标准

备 注

供电

单相总表

60/

迁移变压器等按供电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相总表

200/

墙壁配电箱

40/

分电表

60/

补偿费

供水

分水表

60/

总水表按自来水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空调

分体式

200/

移装补偿费

柜式

300/

热水器

太阳能

300/

移装补偿费

电能、燃气、煤气等

100/

阁 楼

正规式

300/

檐高1.8米以上(含1.8米)

150/

檐高1.81.4

普通式

80/

檐高1.41.2

简易式

40/

檐高1.20.9

门 斗

50/


室 外

地 坪

室外硬化水泥

30/

按实际丈量计算

室外硬化砖石

15/

出让土地


按土地出让标准

年限予以补偿

围墙

砖 石

40/


炉灶(锅台)

单 口

200/

燃气灶台按单口灶补偿

双 口

300/

三 口

400/

护坡

砖 石

100/立方

移位补偿费

卫生

设施

浴 缸

300/

座便器

250/

蹲便器

80/

洗脸池

80/

通讯

电 话

158/

移位补偿费

有线电视

80/

卫星接收器

80/

其它

自制外阳台PVC门窗

200/

补偿费

自制外阳台铝合金门窗

150/

自制外阳台钢、木门窗

100/

院子铁门

100/

自拆补偿金额减半

卷帘门

30/

自拆

自制防盗门

150/

补偿费

防盗网

80/

锅炉

3/立升

自拆

抽油烟机

50/

不锈钢水塔(大)

300/

补偿费

不锈钢水塔(小)

150/

补偿费

水 池

40/

补偿费

水井或压水井

1000/

井深超过10米,每增加1米,补偿标准增加100

雨棚

30/

补偿费

玻璃钢雨罩

40/

迁坟(有主)

1000/

迁坟(无主)

200/

粪 缸

30/

化粪池

200/

电杆

水泥杆(5米以上)

120/

木 杆

25/

毛 竹

10/

经批准

未超过

期限临时建筑

混 合

350-450/元㎡

征收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未超过期限临时建筑补偿,檐高超过2.2米,按其面积给予100%补偿;

檐高1.8-2.19米,按其面积给予70%补偿;

檐高1.5-1.79米按其面积给予50%补偿;

檐高不足1.5米按其面积给予20%补偿;以上均不作产权调换面积。

砖 木

300-350/元㎡

简 易

150-200/元㎡

(七)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名 称

补偿标准

备 注

吊 顶

墙纸天棚(竹天花)

15/

不得重复计算补偿

纤维板、灰板条、扣 板

25/

石 膏

25/


三合板

35/

墙 面

瓷 砖

30/

墙 布

20/

墙 纸

15/

三合板

35/

喷漆、喷瓷、喷塑

20/

室内层高3.5米以下,系数2.73.5米以下,系数2.5计算面积

室 内

地 面

成品实木地板

120/


复合地板

50/

地板砖

60/

水磨石

35/

大理石

70/

花岗石

80/

油漆地面

6/













地脚线、线条

8/m

未装潢吊顶和铺砖木地板的补偿费按实际丈量计算

门 套

100/


窗 套

80/

窗帘盒

25/m

纱 门

70/

木制楼梯扶手

200/m

不锈钢制楼梯扶手

150/m

纱 窗

50/

吊柜或低柜

180/

固定靠墙或在墙内

制作的组合柜橱

220/


标准商品防盗门

700/

如被征收人自拆,征收人按100/樘给予补偿,防盗门归被征收人所有


说明:以上房屋装潢年限在三年以内(含三年)不高于九成新结算补偿,三年以上不高于七成新结算补偿。


(八)其它附属物、装潢物补偿标准

名 称

补偿标准

备注

背景墙

木制古壁墙

50/


电视背景墙

150/


栏 杆

铁制扶手、栏杆

50/m


花瓶柱栏杆

40/m


地 下

排水管

水泥涵管

35/m

直径30

水泥涵管

45/m

直径40

水泥涵管

55/m

直径50

PVC排污管

5.5/m


预制窗楣、门楣

120-150/


预制大檐线条

35/m


外墙预制装饰花等

50/


院子门

不锈钢

300/


铁 艺

200/


屋 面

防 水

平 面

25/


斜 面

20/


其 它

室外混凝土水泥、

荷兰砖地坪

30/


包 门

150/

有门套

水泥站牌

30/

高度超过50㎝以上

水泥水池

150/

按体积计算予以补偿

干渣石外墙面

20/


室外固定广告牌

40/


沼气池

500/


稻仓

200/


阳光房()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