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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306-00024 组配分类: 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青阳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2
废止日期:
关于青阳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08:28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根据财政部等6部委(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等6厅局(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4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资金364万元,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青阳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3609,邮箱:ahqyfpb@126.com,通讯地址:青阳县乡村振兴局(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12号);

青阳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0577,邮箱:411838794@qq.com,通讯地址:青阳县财政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72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青阳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统计表

 

 

 

 

 

 

 

 

 

青阳县财政局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

 

 

 

 

 

 

青阳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牵头单位

资金规模

其中

资金用途

备注

中央

1

杜村乡人民政府

28

28

新丰村高坦中心村道路改造工程


2

杜村乡人民政府

36

36

龙华村友谊沟渠建设工程


3

蓉城镇人民政府

300

300


合心村冷库仓储物流中心



合计

364

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