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通过,根据财政部等6部委(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等6厅局(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的规定,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4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资金364万元,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青阳县财政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3609,邮箱:ahqyfpb@126.com,通讯地址:青阳县乡村振兴局(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12号);
青阳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566-5020577,邮箱:411838794@qq.com,通讯地址:青阳县财政局(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272号)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青阳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结果统计表
青阳县财政局 青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