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3-03-15 15:28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压紧压实我县乡镇政府和矿山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矿山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池州市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23〕10号文件要求开展了青阳县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自查自改情况
我县矿山企业根据《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池州市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23〕10号、《关于印发青阳县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青安办函〔2023〕1 号)要求,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进行自查。经过春节前后的隐患排查,发现少数一般问题和隐患,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专门组织研究,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目前自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和隐患已经整改完成,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县区专项检查情况
2月1日至今,由局分管领导带队联合县科经局、县自规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属地政府对我县矿山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准备工作执法检查和重大隐患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池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节前企业停工停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池安办〔2023〕4 号)、《关于做好 2023 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3〕4 号)等文件的要求,聘请专家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青阳县非煤矿山节后复产安全检查表,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逐一开展检查,检查现场结合验收小组成员意见和现场安全管家专家意见,发出18份执法记录文书,提出一般问题和隐患70条,已整改完成70条,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有17家企业通过复工验收。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安全教育培训台帐不规范。少签到表、培训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培训“一人一档”未及时更新,部分企业员工未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未覆盖全员。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未形成自查报告,隐患排查记录不完整,缺少相应照片。
(二)采场现场共性问题。露天矿山采场局部台阶、坡面浮石未及时清理,上山道路内侧排水沟未及时清理、疏通。地下矿山巷道道路局部不平整,通风风筒破损,出风口与作业面距离偏大,缺少锚杆及支护质量检查记录。
(三)整改措施。1、对于矿区现场发现的一般问题和隐患结合当前开展的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法,落实整改时限,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者有重大隐患企业进行立案调查。2、加大安全培训的监管执法力度,做到“逢查必考”,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同时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从严从实、保质保量开展好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台账资料,对没有按规定进行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恢复生产或建设。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
复工验收工作结束以后,继续结合当前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管家查隐患服务,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新一轮的检查,针对地下矿山和大型露天矿山实施重点安全监管,加大执法频次和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方面:
1.地下矿山的矿井有关设计及执行情况、矿井系统情况、现状图纸情况、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外包工程管理情况、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露天矿山的工程设计情况、边坡及排土场情况。
(二)扎实开展重点环节专项整治。
1.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22〕318 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行动,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质保量的开展覆盖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整理好相关台账。
2.根据《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池州市矿山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23〕10 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聚焦“打非治违”、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基础工作,对辖区非煤矿山检查全覆盖,全面排查整治矿山领域各类风险隐患。
3.根据《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池应急函〔2 0 2 3〕1 2 号)文件要求,开展顶板管理整治、防治水专项整治、通风作业专项整治、爆破作业专项整治、边坡专项整治、重点环节专项整治。加大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顶板维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做好日常通风和爆破作业管理,落实边坡稳定性检查并如实记录。对各重点环节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发现一起,严肃问责一起、警示震慑一片。
4.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22〕116 号)要求,继续开展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专项整治。在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我县南阳方解石矿区的采空区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落实治理措施和资金,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加快推进尾矿库验收取证工作。
积极落实2月10日全省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上李军厅长讲话精神,在3月底前完成我县三家尾矿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