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低效闲置资产家底,推进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县财政局从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宣传引导、探索高效模式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低效闲置资产常态化盘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晰资产管理责任。坚持制度先行,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了《青阳县县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物仓资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管理范围和要求,规范了调入、调出、借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程序和要求,使政府公物仓运行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明确界定县财政局、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公物仓管理中的职责,为有序推进公物仓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树立厉行节约意识。在政府减税降费、收入增长乏力的背景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在资产配置上以落实行政运转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为基本目标,严格按照配置标准、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等情况充分论证、合理配置。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有使用价值的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管理,有效整合和盘活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防止资产闲置浪费,充分发挥公物仓的调剂功能,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三是探索高效模式,提升资产调配积极性。建立健全共享共用机制,将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以预算约束推动共享共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方式解决,对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所需资产首先从公物仓借用。公物仓资产确实无法调剂使用的通过租赁或购置方式配置资产,对拒绝接受调剂的单位,财政部门不予安排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从源头上提高资产配置科学性和合理性,并采取一定的鼓励措施,充分调动各单位通过公物仓调配资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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