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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124/202305-0004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丁桥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丁政〔2023〕3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08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丁桥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09:17 来源: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丁政〔2023〕34号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丁桥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丁桥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丁桥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宣传教育、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防溺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宣传教育,防范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安全防护网络,有效防止青少年儿童溺亡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各级学校、村委会、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落实监护责任。各学校要坚持家校共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积极引导家长主动关注孩子安全,积极预防孩子溺水。青少年儿童监护人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第一责任,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在水边嬉戏玩耍、不在无监护陪伴情况下游泳,预防发生意外。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和各种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给家长发一条手机提示短信的方式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学校要在每年四月至九月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平日天天讲,节假日前反复讲,放假前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讲座;开好防溺水主题班会;发出致家长的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大家访活动;布置预防溺水教育作业;制作知识展板、宣传栏,印发游泳安全宣传册页。要加强防溺水“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宣传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护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全面调动学校、村基层组织和学生家长等多方面力量投入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长效工作机制。各村要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村委会要在暑期会同共青团、妇联等进行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工在每学期和每年暑期开展安全家访活动,将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家长。要突出抓好毕业离校后及暑期等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要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到人,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要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如遇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理。

三、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

1.如果青少年儿童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和当地村委会或主管单位。

2.学校、村或镇直单位接到少年儿童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少年儿童家长,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治疗。

5.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各村、各校、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对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以游泳安全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学生上下学途中和可能游玩区域水塘、河流、湖泊、沟渠、取土坑等危险水域识别、排查工作。要在危险水域及周边路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牌,必要时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阻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玩耍,避免发生溺水事故。要经常对危险水域的警示标牌及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进行巡查,缺失的要补充,损坏的要维修或者更换。



丁桥镇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备注

1

派出所

1.加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并充分利用暑期学生返校日的机会,上好法治宣传课,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

2.加大辖区安全巡逻,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

3.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快速处置机制。

长期坚持

 

2

 

应急管理中心

1.对公路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坑塘,要加强排查监管,标识防范到位。

2.对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特别是小(二)型以上水库进行巡查标识,并将管辖范围内危险水域分布情况告知镇政府。

3.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检查及宣传工作。

4.要求全镇矿山企业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施工产生的坑塘进行巡查备案和危险标识管理。

四月底危险水域标识并报告完毕。

 

 

3

文化站

农村应急广播循环播报警示提醒

长期坚持

 

4

为民服务中心(卫生健康)

1.结合疫情防控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并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教育活动。

2.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后,要求卫生院迅速开展医疗救助。

长期坚持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备注

5

妇联/团委

在全镇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面向广大留守儿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

四月底

 

6

各级学校

1.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建立学生责任包保清单。月底上报“四类对象”学生包保统计表。

2.加强防溺水相关知识的宣传,严格落实“1530”提醒机制。

3.定期召开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

长期坚持

 

7

各村

1.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2.对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特别是小(二)型以上水库完成警示标识(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备以及必要防护设置,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

3.明确职责,建立对村学生儿童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引导机制,建立留守儿童清单和学生监护责任人清单

4.建立村校联动机制,各村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节假日提醒和巡查工作,制定巡查工作安排表,并加强日常检查督促。

四月底完成水域警示标识以及报送防溺水工作包保责任人名单和工作方案。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时间要求

备注

8

电信公司

在全镇各重点水域安装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建立防溺水检测预警系统,通过智能人脸识别、同步通报村居、同步语音劝返,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

5月底前完成监控安装

 

丁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