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8.5
26
12.5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纪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2万元,增加6.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3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30%,增长原因主要是维护费用增加;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护。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2.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23.31%,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其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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