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安排,组织开展“3.5”学雷锋志愿服务、“江淮普法行”、“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
2.开展福利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管理,贯彻《消防法》;
3.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社会救助条例;
4.开展救助管理服务活动,宣传流浪乞讨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
5.利用婚姻登记窗口服务,宣传婚姻家庭篇及登记管理条例;
6.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宣传贯彻婚姻家庭篇;
7.开展殡仪服务和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宣传贯彻殡葬法规;
8.利用开展边界年检管理,宣传贯彻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9.利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宣传贯彻条例;
10.开展慈善活动贯彻慈善法规;
11.做好办公室工作,贯彻档案法、信访工作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