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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48Q/202305-0001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青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阳县林业局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利用文字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5
废止日期:
青阳县林业局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和利用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5 10:21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什么是自然保护地?我县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如何?

解读:(一)自然保护地的基本概念。

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是以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3类:1.国家公园(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并主导管理,边界清晰,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或海洋区域。我国正式设立的国家公园有5个,分别是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国家公园,我省正在推进牯牛降国家公园建设。)2.自然保护区(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我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我市拥有各类自然保护地5大类22处,其中升金湖自然保护区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3.自然公园(是指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一般分为3个区域:1.核心区(是保护区的核心,是最重要的地段,主要是各种原生性生态系统类型保存最好的地方,是保护对象最为典型、最集中的地区。)2.缓冲区(位于核心周围,可以包括一部分原生性生态系统类型和由演替类型所占据的半开发的地段,一方面可防止核心区受到外界的影响和破坏,起一定的缓冲作用,另一方面可用于某些试验性或生产性的科学试验研究,但不应破坏其群落环境。)3.实验区(缓冲区的周围最好还要划出相当面积的保护区,可包括荒山荒地在内,最好也能包括部分原生或次生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用作发展本地特有的生物资源。)

(二)我县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青阳县境内自然保护地4处:

1.安徽青阳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地。位于酉华镇、杨田镇境内,2006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面积6.68平方公里,后因矿产资源开发,于2008年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8﹞78号文同意调整保护区范围,调整后面积为5.4平方公里,实际矢量图落界面积5.64平方公里。

2.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1992年7月经原国家林业部批复设立,2019年2月14日国家林草局林场发﹝2019﹞15号文对《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7)》进行批复,批复面积143.3平方公里,其中坐落青阳县境内面积为98.21平方公里。

3.九华山风景名胜区。1982年《国务院批转城乡建设环境部等部门关于审定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2〕136号)批复设立。总面积141.89平方公里,其中坐落青阳县境内面积为80.6平方公里。

4.九华山地质公园。总面积148.4平方公里,其中坐落青阳县境内面积为86.8平方公里。

问:我县自然保护地开展了哪些主要工作,成效如何?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1.成立了自然保护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明确了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决定自然保护地的重大事宜等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联合执法等活动,对检查、执法发现的问题按照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交办等职责;乡镇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地的日常巡查和配合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2.设立了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10月,经县编委会同意,设立了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为副科级,核实编制11人,隶属县林业局,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保护有关事务性工作。在酉华林场森林资源管护站加挂盘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牌子,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盘台保护区相关工作。在南阳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站加挂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站牌子,具体负责联系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关工作。

(二)完成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功能进一步凸显。

1.完成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一是2020年2月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开展了首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与九华山地质自然公园整合为九华山地质自然公园,整合后的面积为15675.98公顷。对盘台自然保护区进行边界优化,优化整合后面积为604.61公顷。二是2022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将2020年整合的九华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与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进行整合,整合后九华山国家地质公园面积为5014.73公顷。三是2023年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对安徽青阳盘台自然保护区进一步优化整合,将盘台自然保护区内跨行政界17.04公顷调出核心区,调整后保护区的面积为587.57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为372.82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为214.76公顷。

2.完成了自然保护地重点工作。一是勘界立标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管理,根据省局要求,完成了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和盘台自然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二是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环保督察要求,规划编制科学考察以及规划文本已经完成,待边界确定后,上报审查;九华山国家地质自然公园规划总体未到期,新的地质公园规划编制问题还需要市里统一安排。

(三)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地高质量发展。

1.开展常态化管理。一是巡查监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我县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力度,防止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生。要求各乡镇及林业站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制止,巡查范围涵盖全部自然保护地,巡查内容主要是建设项目、省市下发的疑似图斑的核查、绿盾行动点位的核查、自然保护地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等开发项目的巡查。乡镇每月对辖区内的自然保护地巡查1次,次月10号前报巡查情况,县级自然保护地办公室每月至少抽查1次。每季度由保护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巡查。县林业局每月巡对盘台自然保护区进行实地巡查,并登记台账。二是林业双防工作。在重点区域成立、安排森林防火小分队,并建立了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专业化防治,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一是自然保护地绿盾点位核查核实工作。2022年核实100个点位,核查问题20个,整改问题20个;2023年核实16点位,核查问题3个,整改问题3个。二是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2023年前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完成5个点位整改销号、20个点位复查;对2023年市级层面排查问题整改进展整改,对发现的六个问题立刻开展深入调查,发送整改通知书到有关乡镇,局执法大队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发现的违规问题做到发现即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违规建筑限期拆除,垃圾全部清运,有效保护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三是寺庙整治验收销号工作。根据佛教商业化整治要求,组织了九华山风景区双溪寺、真如庵、佛化禅寺、招隐寺、圆通寺及老常住护国禅寺的违法建设拆除整改工作,印发《关于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双溪寺等六座寺庙违法建设整改验收销号意见的函》。并报请省林业局验收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