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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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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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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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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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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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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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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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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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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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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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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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6-50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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