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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4
废止日期:
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24 20:40 来源: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96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6-50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