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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媒体解读】【答记者问】青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解读《青阳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06
废止日期:
【媒体解读】【答记者问】青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解读《青阳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06 11:10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3月3日,青阳县民政局印发了《青阳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问:《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我县于2022年开始探索开展老年助餐,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全力推进暖民心助餐行动,建成26个助餐服务机构,其中包含6个城市社区老年食堂(助餐点)、9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为进一步拓展老年助餐服务面,积极回应老年群众助餐服务需求,更好地解决居家老年人用餐服务难题,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做出的部署安排,需要及时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
     

问:社区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的区别在哪?

答:“社区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的区别主要在于:社区老年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社区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老年社区食堂根据老年人口分布情况和服务需求半径,依托现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场所,或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合理设置社区老年食堂。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老年助餐点是在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的情况下,可按照辖区内老年助餐需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老年助餐点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仅提供取餐服务的除外),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
     

问:2023年暖民心老年助餐行动的整体规划情况是什么?

答:巩固提升已建成的2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并按照民生工程任务数量,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0个(城市3个,农村17个)。
     

问:2023年暖民心老年助餐行动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发动乡镇、村(居)网格员及志愿者,利用微信朋友圈、电话等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常态化宣传,积极引导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建设,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工作氛围。

二是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闲置学校等集体资产,结合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行动,扩面老年助餐服务,打造城区10分钟助餐服务圈。支持符合条件有爱心、资质、信誉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运营,支持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三是探索“餐饮企业+老年助餐”、“社会组织+老年助餐”、“自助互助式助餐”等老年助餐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在满足助餐功能的同时,开展老年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老年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议事桌”。
      

解读机关:青阳县民政局

咨询股室:青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联系方式:0566-503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