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2003291632G/202305-00051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名称: | 关于印发《青阳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 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11 | |
| 废止日期: |
青阳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 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 见》关于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根据《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 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 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 “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 策部署和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 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 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 集中一个 月时间,组织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 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开展入户走访 排查,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 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 推动政策 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 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在全县11各乡镇, 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 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内容
(一) 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2023年全市防止返贫监测 范围为7900元,参照此范围开展排查。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 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监测对象 空白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受疫情灾情影响较 大等区域。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 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 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 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 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 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 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 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 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 监测对象, 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 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 “一兜了之”。
(二) 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 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全面排查, 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和一般脱贫户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 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 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对稳定脱贫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服务性措施并落实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帮扶政策;是否坚 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 开发式帮扶措施; 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 兜底保障; 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 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 意愿的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乡村两级确认, 在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 国信息系统)中标识 “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 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 落地见效。
(三) 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对已标注 “风险消除”的 监测对象开展 “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排查家庭 收入是否持续稳定超过监测范围、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 持续巩固提升、监测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 自然消除, 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 “风险消除”不精准的, 要按程序申请 “风险回退”;对标注 “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的, 按监测对象认定 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制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 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 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 “风险消除”。要按照《工 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 查, 由乡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 为 “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五) 排查其他风险隐患。 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 时, 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 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 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 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 预警,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 提早做好相关工作, 及 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 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 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 共享和沟通协作, 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 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 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 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 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 脱贫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 及时、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 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 出、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 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七) 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 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 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进度安排
(一) 动员部署及培训 ( 5月10日前完成) 。召开全县防止 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 工作要求, 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各乡镇、县直相关 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 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 并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 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 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全 覆盖。
(二) 开展集中排查( 5月30日前完成)。 组织乡村干部、 驻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 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 确保不留死角。县乡村振兴局 要加强部门沟通, 及时开展数据比对, 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 ) 加强问题整改 ( 6月15日前完成) 。各乡镇要把集中 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 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 建立问题台账, 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 确保整改实效。
(四 )信息采集录入( 6月20日前完成) 。各乡镇要按照“谁 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 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 “风险消除回退”和 “监测对象清退”的, 要以乡镇为单位向 县乡村振兴局提出申请, 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上报省乡村振兴局, 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 “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 ) 提交总结报告 ( 6月25日前完成) 。各乡镇要全面梳 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 题, 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 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 体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经主要 负责同志审定后于6月20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 17756600858 ) 。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各乡镇主体责任, 做到思想上高度 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县级成立3个督导组, 分别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对各乡镇集中排查工作部署 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各乡镇要精心组织部署, 切实履行工作职 责, 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 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 优化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 返贫监测帮扶政策 “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 “一户一码”。 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 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落实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要求, 发挥 “四级网格”作用,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排查, 推动各层级 数据共享共用,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切实提高工作 实效。各乡镇、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发现推 广基层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三) 强化督导调度。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 室实行周调度机制,加强实地督导和系统监管,对工作进展较 慢的乡镇开展调研督导, 督促推进工作。对全国信息系统已录 入和新录入的监测对象,没有录入有效帮扶措施超过一个月的, 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各乡镇要按照集中排查工作要求,帮助行 政村发现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提高排查质 量, 加快工作进度。
(四) 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 “一改两为五做到”“踔 厉奋发五提升”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不得搞 层层加码, 不得借排查工作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 加 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信息系统、安徽省防返 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统筹利用民政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资 源, 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 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 表报数。
附件:
1.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督导组人员名单
2.XXX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台账
3.XXX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评估反
馈问题清单
附件1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督导组人员名单
组建3个督导组, 人员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组 组 长: 段 伟
成 员: 肖世通、陈 勇、吴 军 督查乡镇: 蓉城镇、庙前镇、杜村乡
第二组 组 长: 姚文华
成 员: 熊树民、许成圆、 汪永欣
督查乡镇: 丁桥镇、木镇镇、乔木乡、酉华镇
第三组 组 长: 谈应权
成 员: 孙泽强、徐光华、朱翠萍
督查乡镇: 朱备镇、杨田镇、陵阳镇、新河镇
附件2
XX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台账
填表时间:
注:标“*”两项为“是”,需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措施”或“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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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村 组 |
户主 姓名 |
户 主 手 机 号 码 |
家 庭 人 口 数 |
户类型 (即是脱贫户 又是监测户两 项都要填写,一 般农户不填写) |
排查 方式 (入 户排 查、电 话核 查) |
家庭收入情况 (2022年5月1 日 -2023年4月30日 ,单 位: 元) |
“三 保障 ”及 饮水 安全 是否 得到 保障 |
是否属于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 |
帮扶措施落实 |
已消除风 险监测对 象 |
政策 “明 白纸 ”是 否发 放到 户 |
“一 户一 码” 数据 信息 是否 全面 准确 (脱 贫户 和监 测对 象填 写) |
该户 是否 应识 别为 监测 对象 (未 消除 风险 监测 对象 不填 写) |
该 户 还 存 在 哪 些 风 险 隐 患 困 难 和 诉 求 |
备注 (可 填写 排查 发现 问题 ) |
排查人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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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家 庭 人 均 纯 收 入 |
是否高 于本市 监测范 围(790 0元) |
是 否 刚 性 支 出 较 大 或 收 入 下 降 明 显 |
是 否 收 入 较 低 或 下 降 明 显 |
是 否 就 业 不 稳 |
是 否 产 业 失 败 |
是 否 受 突 发 意 外 事 故 影 响 较 大 |
是否 生活 困难 的独 居老 人( 子女 没有 赡养 能力 或有 能力 拒不 赡养 ) |
是 否 近 两 年 新 识 别 农 村 低 保 对 象 或 分 散 特 困 供 养 人 员 |
脱 贫 户 |
未消除风 险监测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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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 户 (稳 定脱 贫户、 一般 脱贫 户、脱 贫监 测户) |
监测 户 (已 消除 风险、 未消 除风 险) |
是 否 按 照 分 类 帮 扶 要 求 落 实 帮 扶 措 施 |
* 有 劳 动 能 力 的 是 否 落 实 开 发 式 帮 扶 措 施 |
* 整 户 无 劳 动 能 力 的 是 否 属 于 兜 底 保 障 户 |
家 庭 收 入 是 否 半 年 内 持 续 稳 定 超 过 监 测 范 围 |
返 贫 致 贫 风 险 是 否 稳 定 消 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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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XX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及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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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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