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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2330U/202303-00044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经站站长关于《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15
废止日期: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经站站长关于《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15 16:57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3月8日,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印发了《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县稻渔综合种养持续较快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增加优质水产品供给、促进渔民增收和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皖发〔2022〕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推进全省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渔函〔2023〕101号)、《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市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持续推进我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实施一产“两强一增”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需要为出发点,以保障优质农渔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为落脚点,优化种养结构布局,协调农业生产生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促进三产深度融合,稳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坚持稳粮兴渔、绿色生态、富民增收三项基本原则。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我县现状和上级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编制了《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形成初稿后召开了方案征求意见会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办公室审定备案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3年,全县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0.4万亩,总面积达5.4万亩以上,实现亩产水稻1000斤,亩均增收1000元以上,改造提升千亩示范片2个,新建千亩示范区2个,新建百亩示范点5个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县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到5.8万亩,实现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水产品供给能力提高,有力促进稻渔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品牌化发展。

五、主要任务(避免简单地重复或简化文件内容)

1.因地制宜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并与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等相衔接;2.科学利用耕地资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生产不得改变耕地地类,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鼓励周期性水旱轮作,防止稻田潜育化;3.加快品质优、抗倒伏、产量高的稻渔种养优质专用稻品种和适宜稻田浅水生态系统的小龙虾、中华鳖、鲫鱼等新品种选育推广。进一步选育示范适合稻渔综合种养的优良水产品种,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小龙虾、中华鳖、鲫鱼等水产品种的苗种供应能力,促进本地水产良种场和繁育基地的健康发展;4.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原则,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涉渔相关项目,充分考虑农田机械化操作等需要,合理布设边沟、鱼凼、田间道路和进排水设施,统筹建设与稻渔生产相适应的基础设施;5.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重点推广稻鳖、稻虾、稻鱼等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健康稻渔模式,加强田间工程、品种选择、水稻栽培、水肥管理、养殖管理、病虫害防治、种养尾水循环利用等技术集成示范;6.严格控制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等指标,严守沟坑面积不超过田块面积的10%的红线,尽量降低沟坑占比,坚决防止“只养虾不种稻”“重渔轻稻”“挖塘养鱼”等现象。加强稻田生态环境监测,强化投入品监管,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等行为;7.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快稻渔综合种养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相关全产业链各级标准制修订;8.县水产推广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告知书、明白纸、信息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普法教育,组建稻渔专业科学技术服务队,加强稻渔综合种养人才培训指导,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推广实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统计监测、产量测定和综合效益调查等,加强产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9.支持符合条件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聚集区申报建设现代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10.强化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工商资本来青投资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业。用好各级专项扶持资金政策,支持开展稻渔产品原料处理、分级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物流设施装备建设,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与农产品加工业联动发展;支持小龙虾、龟鳖等稻渔即食产品、预制菜开发,鼓励探索开展活储基地建设,引导错峰上市;11.以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的稻渔区域公共品牌为目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着力培育品种丰富的乡土渔米产品品牌。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推动品牌宣传与餐饮、旅游、影视、文化等产业相结合。积极参加各类展评活动,持续提升我县渔米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挖掘拓展稻渔产业多功能性,促进美食餐饮、特色民俗、农事体验、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等业态融合,实现产业多元价值。结合传统文化和民俗资源,将渔米产品、渔业文化融入相关节庆活动,保护和传承农耕文化遗产。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或惠企便民举措)

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稻渔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循环规律、生物协同作用机制、养殖技术、地力提升、环境调控、质量评估等基础研究,探索稻渔生产对酸化、重金属污染土壤改善提升作用。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地稻渔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加强稻渔生产监管,严格落实稻渔综合种养生产标准,确保耕地粮食生产功能。

2.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品牌粮食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支持范围;支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向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龙虾养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3.完善金融服务。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对稻渔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支持,鼓励保险机构结合实际创新稻渔综合种养保险产品,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4.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推介稻渔综合种养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进展、新成效,推介发展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小龙虾价格等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信息监测体系,指导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导向组织生产、捕捞上市,降低产业发展风险,提升产业效益。县、乡两级水产技术推广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我县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

八、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解读人: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党组成员  林其海

政策咨询电话:0566-502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