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 财政专项资金 > “三公”经费情况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24M/202303-00031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木镇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报表及文字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07
废止日期:
木镇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报表及文字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07 22:07 来源: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4

 

 

 

8

36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木镇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8.3%,下降(增长)原因主要是……。下降原因主要是坚持勤俭办公,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