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6号
提案的答复
徐良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不断提升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的重要性认识。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工作列入贯彻落实“一改两为”重要工作内容,确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县公证处等有关人员到池州市九华公证处学习相关工作成功做法;并与县法院等单位联系,结合青阳实际与您的建议,研究落实措施,为我县银行金融债权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二)强化协调沟通,推动落实公证服务。2021年4月,青阳县公证处已与中国农业银行青阳县支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公证法律服务协议》,青阳县公证处为该行客户(个贷)提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和委托书公证服务。去年,共办证计49件,公证收费2万余元,均由县农行支付。在不增加客户经济负担的情况下,既方便了信贷客户,银行业务也提效增速,取得双赢。县法院对涉及公证赋予强制执行债权文书的立案、执行等工作高度重视,对于符合条件的公证债权文书,及时予以执行立案,做到不推诿、不歧视;依法受理并审查涉及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申请;及时处理好执行异议案件,以求最大限度的保障权利人实现权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组织局机关、县公证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研学,加强对有关银行、当事人等宣传,并强化对公证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公证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持续主动加强与县法院、县财经、县人行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引导县公证处与我县有关商业机构对接,共同研判防控金融风险,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合力。
(二)强化利企便民,优化银行金融公证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精神,总结与中国农业银行青阳县支行合作经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优化服务流程,结合工作实际,为青阳其他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及时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的氛围。县司法局及县公证处将持续加强对《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的研学,对于涉及的法律法规全面学习掌握并熟知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更新点;同时,各有关单位综合利用银行网点、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公证债权文书相关法律规定,向客户阐明公证债权文书的性质、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等,提高客户对公证债权文书的理解和认识,扩大公证服务银行金融工作社会影响力。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并反馈意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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