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县人大
县政协
登录
注册
网站无障碍
长辈版
繁体版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16T/202102-00040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乔木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15
废止日期: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1-02-15 15:54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文本下载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等。
我要纠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