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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35X5/202303-00064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青阳县杨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县稻渔 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14
废止日期: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县稻渔 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4 09:00 来源:青阳县杨田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局属有关单位、股室股室事,各乡镇农业服务站:

稻渔综合种养是一种绿色低碳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近年来,我县稻渔综合种养持续较快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增加优 质水产品供给、促进渔民增收和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科 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 知》(皖发〔2022〕5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推进全 省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农渔函〔2023〕 101号)、《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持续推进全市稻渔综合种养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 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新动能,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持续推进我县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 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的 重要论述,按照省、市、县实施一产“两强一增”行动的决策部署,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需要为出发点,以保障优 质农渔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为落脚点,优化种养结构布局,协调农 业生产生态,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促进三产深度融合,稳步推进 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粮兴渔。牢牢守住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保障国家粮食 安全底线,坚持耕地粮食生产功能,保持水稻生产主体地位,支 持强化水稻、水产品产量指标约束,科学利用稻田水土资源,提 高水稻和水产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

坚持有序发展。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分类推进稻渔综合产 业发展,科学引导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发展规模,统 筹苗种繁育、养殖、加工、休闲等体系建设,更加注重发展质量 效益。

坚持绿色生态。突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种养结合、生态循环、 绿色低碳特点,强化技术模式创新和示范推广,严格投入品监管,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提高稻米和水产品品质,提升稻田生态环 境质量。

坚持富民增收。发挥稻渔综合种养比较效益优势,健全联农 带农机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稻渔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提 高土地增值收益空间,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

2023 年,全县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0.4万亩,总面积达 5.4万亩以上,实现亩产水稻1000斤,亩均增收1000 元以上, 改造提升千亩示范片2个,新建千亩示范区2个,新建百亩示范点5 个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县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达到5.8 万亩,实现粮食生产能力稳定,水产品供给能力提高,有力促进 稻渔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品牌化发展;到2035 年,走出一条有特 色、产业规范、产品优质、产地优美、产区繁荣的稻渔综合种养

高质量发展之路。

四、重点工作

(一)优化布局。 充分利用粮食主产区内丰富的稻田资源, 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宣传发动,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 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并与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 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等相衔接。

(二)规范稻渔生产。各地要以“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 为根本前提,指导稻渔综合种养主体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防止耕地“非粮化”。科学利用耕地资源,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生产不得改变耕地地类,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鼓励周期 性水旱轮作,防止稻田潜育化。

(三 ) 加快种业发展。加快品质优、抗倒伏、产量高的稻渔 种养优质专用稻品种和适宜稻田浅水生态系统的小龙虾、中华 鳖、鲫鱼等新品种选育推广。进一步选育示范适合稻渔综合种养 的优良水产品种,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小龙虾、 中华鳖、鲫鱼等水产品种的苗种供应能力,促进本地水产良种场 和繁育基地的健康发展。

(四 ) 发展现代化生产。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原则,结 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涉渔相关项目,充分考虑农田机械化操作等 需要,合理布设边沟、鱼凼、田间道路和进排水设施,统筹建设 与稻渔生产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发展智慧种养,加强稻渔综合种 养各环节的农机农艺农信融合,支持无人机投喂、微环境在线监 测、物联网等设施设备在稻渔生产中的应用,提高生态种养管理 水平,增强稻渔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 ) 推广生态模式。积极依托省、市、县各级水产推广体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试验示范,集成创新,重点推广稻 鳖、稻虾、稻鱼等模式,形成一整套操作流程图、技术明白纸, 总结提炼一批适合本地区推广的稻渔综合种养操作规程。大力发 展生态健康稻渔模式,加强田间工程、品种选择、水稻栽培、水 肥管理、养殖管理、病虫害防治、种养尾水循环利用等技术集成示范。

(六)强化生产监管。严格控制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等指标, 严守沟坑面积不超过田块面积的10%的红线,尽量降低沟坑占 比,坚决防止“只养虾不种稻”“重渔轻稻”“挖塘养鱼”等现象。严 禁超标准开挖耕地,破坏耕作层的,要合理保存剥离土,不达标 田块须有序整改,确保农田能够原貌恢复耕作。对不符合规范要 求的,要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 措施推进整改,确保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在沟坑占比、种养环境、 水稻产量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符合要求。所有涉渔资金项目一律禁 止投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稻渔综合种养主体。加强稻田生态环境 监测,强化投入品监管,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力度,严 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投入品等行为。

(七 )推进科技创新。加强稻渔生态系统物质能量循环规律、生物协同作用机制、养殖技术、地力提升、环境调控、质量评估 等基础研究,探索稻渔生产对酸化、重金属污染土壤改善提升作 用。

(八) 完善标准体系。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快稻 渔综合种养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相关全产业链各级标准制修订。 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的要求,突出示范项目带 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稻渔标准化示范基地,落实企业主体 责任,推进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全面提升产业规范化、标准化水 平。

(九)开展技术服务。县水产推广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告知书、

明白纸、信息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 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普法教育,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 品白名单”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 号、2 号”宣传解读, 切实增强稻渔综合种养主体自觉维护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守法意 识。组建稻渔专业科学技术服务队,加强稻渔综合种养人才培训 指导,深入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和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 动,推广实用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统计监测、 产量测定和综合效益调查等,加强产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

(十 ) 推动产业集聚。推动加工、仓储、物流等链条环节向稻渔综合种养产区布局,实现产购储加销衔接配套。支持符合条 件的稻渔综合种养产业聚集区申报建设现代产业园、优势特色产 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特色农产品 优势区等。

(十一) 打造全产业链。强化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工商资本 来青投资水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业。用好各级专项扶持资金政 策,支持开展稻渔产品原料处理、分级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物 流设施装备建设,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与农产品加工业联动发展;支持小龙虾、龟鳖等稻渔即食产品、预制菜开发,鼓励探索开展 活储基地建设,引导错峰上市。

(十二) 创建特色品牌。以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的稻渔区域公共品牌为目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 着力培育品种丰富的乡土渔米产品品牌。创新品牌营销方式,推 动品牌宣传与餐饮、旅游、影视、文化等产业相结合。积极参加 各类展评活动,持续提升我县渔米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充分 挖掘拓展稻渔产业多功能性,促进美食餐饮、特色民俗、农事体 验、休闲娱乐、科普教育等业态融合,实现产业多元价值。结合 传统文化和民俗资源,将渔米产品、渔业文化融入相关节庆活动, 保护和传承农耕文化遗产。

五、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稻渔综合种养作为稳粮兴渔、提质增效、富民增收及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 强省的有力举措,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 位,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 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根据各地稻渔 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 地。同时,加强稻渔生产监管,严格落实稻渔综合种养生产标准, 确保耕地粮食生产功能。

(二)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将稻渔综合种养纳入品牌粮食建 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支持范围;支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 助资金向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龙虾养 殖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 三 ) 完善金融服务。建立政府引导、生产主体自筹、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 和社会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对稻渔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 贷款支持,鼓励保险机构结合实际创新稻渔综合种养保险产品, 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 四 )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宣传推介稻渔综合种养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进展、新成效,推介 发展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小龙虾价格等稻渔综合种养产业 信息监测体系,指导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导向组织生产、捕捞上市, 降低产业发展风险,提升产业效益。县、乡两级水产技术推广和 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我 县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 年青阳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指导性指标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3年3月8 日

 

抄送:市农业农村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

2023 年青阳县稻渔综合种养面积指导性指标

单位:亩

乡 镇

2022 年底总面积

2023 年新增面积

2023 年底总面积

备 注

蓉城镇

8200

800

9000

 

朱备镇

670

100

770

 

杨田镇

3200

200

3400

 

陵阳镇

2000

300

2300

 

新河镇

16070

300

16370

含农业 场所

木镇镇

9500

1000

10500

 

丁桥镇

4500

400

4900

 

乔木乡

2900

200

3100

 

酉华镇

2500

200

2700

 

庙前镇

780

300

1080

 

杜村乡

280

200

480

 

合计

50600

4000

5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