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 社会组织 > 民办非企业单位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304-00074 组配分类: 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材料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0
废止日期: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3-04-10 17:24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登记申请书应包括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申请登记理由等内容;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内容包括对举办者章程草案、资金情况(特别是资产非国有性)、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组织机构等内容的审查结论;

3、活动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

4、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身份证明,基本情况应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有否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个人简历等;(表格)

6、章程草案 (下载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范本进行修改).

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1份。

三、需填报的表格名称: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

5、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6、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7、社会组织名称预先审核申请表

8、新注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申报表

9、法人计生诚信证明

10、消防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