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机关各股室,各定点医药协议机构:
现将《青阳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8日
抄报:池州市医疗保障局,县政府办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2023年全县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医保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医疗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转发省医保局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要求的通知》(池医保秘〔2023〕22号》要求,定于2023年4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金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群防群治,强化社会监督,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以筹划举办系列活动为载体,有形、有感、有效开展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舆论引领和社会支持。
二、宣传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布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奖励办法;
(三)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四、工作举措
(一)举办专题培训班。县医疗保障局举办一期医保基金规范使用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县医保系统、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社会监督员参加专题培训,通过医保政策法规解读和医保基金监管形势分析指导、医保服务和医疗服务规范等注意事项的培训学习,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从源头上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
(二)组织政策宣传教育。宣传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以医保政策法规培训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会代训,以案为鉴,教育引导两定机构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
(三)开展信用承诺。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信用承诺活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共建共治。
(四)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过电信通信服务商,全覆盖发送宣传短信。县医保局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各单位公布内部医保投诉电话。
(五)推送宣传口号。宣传月期间,面向参保人推送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口号手机短信,两定机构利用电子屏等方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口号。
(六)开展室外政策宣讲活动。宣传月期间,进乡镇、进街道、进村社,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积极宣传国家医保局《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及《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开展宣传和提供咨询服务。
(七)发放“明白纸”。 通过在媒体、网站平台等渠道向全县医保定点单位和广大参保群众发出一封公开信,呼吁社会各界自觉依法享受医保待遇,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八)召开座谈会。组织召开社会监督员、两定机构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通报医保基金监管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县医疗保障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肖萌
副组长:刘广友、罗荣军、高海豹
成 员:何斌、李刚、黄峻、姜涵青、胡行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广泛动员,集中宣传。定点医药机构要在省、市、县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法治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医保相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做好医保信用承诺工作,严禁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的发生;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播放载体、咨询服务平台等工具进行科学、有效地宣传医保政策,解答群众疑问,贴近群众做好医保服务。
(三)发动社会,全民参与。定点医药机构要积极配合县医保局加强社会舆论造势,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宣传,营造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告知举报投诉渠道与电话,宣传解读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各定点医药协议机构、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于4月30日前将活动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电子版上报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5025798,QQ:62342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