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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562154933P/202303-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情况
发布机构: 县委党校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报告
名称: 中共青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0
废止日期:
中共青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3-03-20 15:45 来源:县委党校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95

0

0

0

0

2.95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青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2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我单位根据公务用车改革要求,没有保留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9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接待外市(县)相关单位业务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青阳县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青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