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精神,我委于2023年2月21日至3月3日开展了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城区:共设置7个监测点,监测7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青阳县第六中学、安徽青华公学、蓉城镇开发区东河路10号鲍欢欢家、蓉城镇荣联南华苑14幢8号网点刘彬彬家、青阳县又一村土菜馆、青阳县童之梦幼儿园、青阳中学。
乡镇:共设置11个监测点,监测11份用户水龙头水样,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青阳县新河镇倪雅各家、青阳县朱备学校、青阳县庙前镇中心卫生院、青阳县酉华镇中心小学、青阳县陵阳镇张先泽家、青阳县杨田镇卫生院、青阳县丁桥镇江到胜家、青阳县杜村卫生院、青阳县木镇学校、青阳县乔木乡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卫生监督所。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常规指标33项: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铝、铁、锰、铜、锌、镉、铅、铬(六价)、砷、硒、汞、氰化物、氟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氯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余氯)
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城区:监测水样7份,达标7份,水样达标率为 100%。
乡镇:监测水样11份,达标11份,水样达标率为 100%。
附件:青阳县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
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