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阳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32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5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19〕91号)等文件的要求,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和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安排,我县立足“环境优美的灵秀之城”、“特色制造的产业之城”、“山水禅意的文旅之城”发展定位,以建设“九华圣境、灵秀青阳”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我县于2019年10月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县政府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池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通过发文、工作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向乡镇、县直部门开展了多轮规划编制所需资料收集;先后完成了《青阳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青阳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校核》、《青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青阳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等前置的各项专题工作;开展城镇开发边界试划,赴各乡镇和开发区现场对接试划成果,充分对接诉求并征求意见;开展了2021年度和2022年度城市体检评估,多维度对相关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准确识别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成果已经批准于2022年9月28日正式启用;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项目衔接工作,形成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清单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优化,形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意见;正在开展规划草案公示、规划环评专章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6月底前完成审批;积极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2月底前依托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编制报批系统完成规划审批;分区分类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年底前完成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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