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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528C/202304-00005 组配分类: 依法行政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司法局迅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地方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04
废止日期:
青阳县司法局迅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04 14:53 来源:青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正式发布后,青阳县司法局迅速落实,通过多项举措有效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汪越峰组织局分管领导、合法性审查股、行政执法监督和协调股、办公室等业务骨干认真学习该规范,严格对标对表开展研讨,分析合法性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关。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从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制定内容等方面把好关,对政府部门征求意见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积极指导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进行制发,不得以征求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违法文件的出台,有力保障了政令统一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加强检查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典型案例评选,指导各部门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