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增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培训。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切实做到学习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效果“三个全覆盖”。全年通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办会议、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1次。各乡镇党委及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均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关键少数”带头学、持续学、系统学。全县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覆盖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具体工作之中。
二是完善依法治县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将《青阳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公布于青阳县政府网,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主动抓好问题整改。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市委整改部署要求,及时制定《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安徽省开展法治政府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项督察工作方案》,成立2个督察组,分别由县领导带队对3个乡镇、县开发区、8个县直部门,以个别谈话、实地查阅档案资料、抽查行政执法卷宗、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实地督察,并对督察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督促各单位全面整改提高,有效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聚焦便民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精心部署创建工作。根据《池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细化法治政府示范指标任务,压实各有关单位责任,推动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任务。
二是创新创优政务服务。常态化动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县营商环境办、县政务中心聚焦“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开展“局长交叉走流程”活动,换位“把脉”难堵点。坚持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解决存量问题11个,汇总有效惠企惠民公共政策10余条,依法主动兑现惠企惠民资金278.17万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把好招商引资协议审查关,共审查县招商引资合同11件,提出审查意见32条。把好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策关口,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提出审查意见22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出台《青阳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依法化解涉企重大纠纷221起。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专项活动,全县7家法律服务机构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培训159场次,实地走访企业425家,为企业撰写法治体检报告44份,梳理法律风险320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57条,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问题64个、招商引资合同履约问题26个。对523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取消一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实行“证照分离改革”。
三、加强法治审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严格执行《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八个配套制度,动态完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实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覆盖。纵深推进乡镇(开发区)重大决策提升工程,明确审查件的交办、初审、复核等工作程序,确保乡镇(开发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序衔接,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效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5件,办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55件,审核县政府招商引资协议1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31份。开展审查乡镇(开发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7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72份,审查乡镇招商引资合同38件,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等各类合同、协议42件,提出审查意见106条。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认真执行《青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印发《关于做好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及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法律顾问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8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律事务,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执行力。深化府检联动与府院联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行刑衔接机制,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向经济发达镇赋权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向丁桥镇赋权事项59项。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行政复议纠错2件、行政执法监督纠错2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成功处置南京中农批公司和合肥山水房地产公司起诉县政府等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组织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案件评查,2022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县入选全市行政执法优秀卷宗3件、占优秀卷宗总数1/3。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印发《青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不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巡查720余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5件。开展“你点我查,随机查餐厅”、燃气安全、关键领域与重点环节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守牢“四大安全”底线,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712家,排查风险隐患问题1490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违规案件346件。
五、强化监督制约,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与政协监督。坚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报告重大事项、接受质询,认真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办理两会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127件。
二是主动接受司法监督。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的通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专项督查,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台《关于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六、坚持法治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功能。组织45名村居法律顾问深入117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举办法治讲座44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人数1590人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356件,走访群众1000余户,提供书面法律意见95件。全基层法律服务所代理民事案件54件、办理公益法律服务126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6件。出台《2022年青阳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办法》《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试行)》,累计法律援助案件494件。
二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打造“枫桥经验”青阳版,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重视个性化调解工作,积极推进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规范化运行,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680件,成功化解1673件,调处成功率达99%。积极推进“法院+工会”“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模式,强化诉前治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93件。县劳动人事仲裁院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83起,办结281件。
三是提升全民守法普法实效。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2022年“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法律知识学习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周、“环企精准云普法”“全民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反邪教”以及民法典等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及时调整全县法治副校长,成立由31名青年律师为骨干的青阳县新时代“青律先锋”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6余次、专题法治讲座4场次。动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全县现有学法用法示范户117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持续办好全省首创的“普法云课堂”,全年共组织青年律师线上授课20期。
2022年度我县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加强,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通过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来看,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专业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机制以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聚焦聚力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持续推进乡镇(开发区)重大决策提升工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纵深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延伸和下沉。
三是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夯实法治社会基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做好中期督查。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着力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