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督所所长陈自福率队督查青阳县假香米问题专项排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胡成发、县局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督查。
督查组随机抽取了木镇1家大米生产企业和丁桥1家大米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大米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掺假、掺杂、虚假标注以及非法添加香精香料等行为,现场查阅了大米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资料、大米出厂检验情况、产品贮存以及各种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检查了大米经营单位生产加工区域环境卫生,查看经营单位是否设立落实“两个责任”公示牌,同时督促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大米经营单位负责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诚信自律生产,保障食品安全。
本次督查行动未发现辖区内大米经营单位存在掺假、掺杂、虚假标注以及非法添加香精香料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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