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财政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结果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303-00119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青阳和慕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文号: 财会〔2023〕24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1
废止日期: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青阳和慕代理记账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3-21 09:22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和慕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公司代理记账机构,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为江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号:31701220934075103224

三、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四、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 DLJZ34172320230001

青阳县财政局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