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政〔2023〕4号
关于下拨2022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青阳县应急管理局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青应急〔2023〕2号)文件精神,我镇经研究决定,下拨各村冬春救助资金: 上东堡村:96600元 下东堡村:61800 元 五梅村:22300元 仙梅村:111100元 黄泥村:76400元 涧泉村:80000元 东南村:47000元 杨田村:99400元 缑山村:95400元
此次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22年期间因受灾较重,生活困难群众的口粮、衣被、医疗、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各村要根据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的使用规定进行分配使用,不得改变救灾资金的性质,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对救灾资金的发放要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在自然村村务公开栏、村民组和人员集聚地显要位置张榜公示一周,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人。统一通过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确保救灾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平公正公开。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因灾致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重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不得平均分配,严禁挪作他用,不得以慰问金的形式发放。本批次救灾资金务必在春节前将资金及时、全部打卡发放到户,不得预留、截留,确保专款专用。
各村要在1月10日前将该批救灾资金的研究、分配、公示和发放情况的资料(分配文件,会议记录,公示照片,发放名册)报镇人民政府。
杨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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