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庙前街道:
根据《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青应急〔2023〕2号)文件精神,拨付庙前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7万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下达各村、街道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具体分配见附件。
请各村、街道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20〕948号)等规定要求,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各村委会、庙前街道在资金发放结束后,将会议记录、公示表和照片、发放汇总表和清册报镇应急办备案。
附件:2022年庙前镇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青阳县庙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日
2022年庙前镇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村别
金额(万元)
备注
1
高源村委会
6
2
华阳村委会
7
3
庙前村委会
3.3
4
庙前居委会
2.2
5
三义村委会
1.4
十字村委会
4.8
双桥村委会
8
双石村委会
6.4
9
星星村委会
13.1
10
玉屏村委会
合计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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