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厅、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2年1月18日,青四好路办印发《关于印发青阳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四好路办〔2022〕1号,简称《通知》)。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全面摸清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底数,不断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安全水平。2022年1月18日,青四好路办印发《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5部分。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目标明确了重点,全面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情况,建立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和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库。
(二)职责分工。明确了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在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责任。
(三)工作内容。从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库、审核上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工作流程。明确了各乡镇和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信息采集、数据内审、数据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并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加强技术支持、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加强信息报送等七个方面提出要求,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三、重要制度措施解读
(一)APP直接采集上报。
对存在安防设施缺失路段的隐患信息进行现场采集,并通过“安全隐患排查APP”上报至“安徽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便于政府工作人员在地图上直接找到具体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位置,便于省交通运输厅直接掌握全省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数据分析。
(二)县交通运输局抽查采集数据。
县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各乡镇和县地方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上报的安全隐患排查数据逐条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现场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0%。便于指导各乡镇和了解全县实际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情况。
(三)建立项目库。
根据地形、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隐患类型等实际情况,按照“先县乡道后村道、先紧急后一般”的原则,在科学判断实施需求和实施年限的基础上,建立改造工程项目库。便于以后的安全隐患项目申报及隐患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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