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政〔2022〕55号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朱备镇“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青阳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朱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抄送:县安委办
2022年朱备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
“安全生产青阳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40号)《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池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池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池安办〔2022〕40号)《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青阳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青阳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22〕2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 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题引领,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1.开展专题学习。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主题访谈等形式,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村党组织和镇属企事业单位延伸、通过专题座谈研讨、心得交流、主题访谈等形式,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形成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3.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2.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组织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3.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宣传阐释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积极举报反映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强化群防群治。
4.开展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
5.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宣传
1.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专题宣传。广泛宣传我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94条工作举措,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2.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工作专题宣传。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专题宣传。广泛宣传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工作的重点、要求和举措,积极宣传各乡镇、县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升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专题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重点宣传报道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的成功经验、有效措施和重要成果,进一步展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积极成效。
(四)创新方式方法,开展“6·16”咨询日系列活动
1.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2.创新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与“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集中推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3.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开展“主播讲安全”活动,走进企业、应急科普场馆等,以直播互动、网上展示、线上安全体验等形式,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
4.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文化广场、公园等场所大型LED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等,形成宣传声势。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启动“农村安全小喇叭工程”。依托应急广播,建设完善安全宣传“农村小喇叭”,针对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活动,打通安全宣教的最后一公里。
3.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社区、农村居民、学校师生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应急疏散、自救互救演练活动等。
(六)强化问题隐患曝光,开展“安全生产青阳行”活动
“安全生产青阳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于2022年12月底结束。
1.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活动。各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2.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专题展等方式,将警示教育活动作为日常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刻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公布事故处理结果、总结警示教训,提高企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时刻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
3.曝光典型案例。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整治等集中治理,以及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社会公众举报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成效,集中曝光突出问题。有关典型案例每月23日前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统筹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村委会、镇直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把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青阳行”活动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